信息分类

关于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5〕49号


各学院:

近日由保卫处及校领导对实训楼和实验楼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并发布整改通知,为确保校园长治久安及持续安全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结合保卫处所发整改通知,对不使用的灭火器、老旧的灭火器进行处理,实验室内的灭火器要按照要求摆放并用警示胶带隔离。

电路问题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整改,主要包括:

(1)用电插头。检查用电插头,杜绝虚插,应一插到底、牢靠;

(2)插线板。所用插线板须满足新国标,插线板不得多个串接,单个插线板所接设备的总功率不超过2KW,插线板不得置于地面,应置于高处并固定,须避免液体可能溅入;

(3)大功率设备。大功率用电设备须用单独的插座,最好加装自动保护开关;

(4)加热设备。烘箱、马弗炉、高温管式炉等加热设备应放置在通风干燥处,不可使用接线板供电,周边不能放置冰箱、气瓶等设备。烘箱的进风口和出风口位置应保持通畅,热风出口及上方应避免任何形式的布线。应在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旁醒目位置张贴高温警示标识及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无人监管运行,严禁将易燃、易爆、易挥发性物品置于普通烘箱中加热,以免发生爆炸、火灾等事故。

(5)检查热源附近的电线是否老化,电线是否存在裸露线头。

(6)保证配电箱前方无遮挡和障碍物,便于紧急中能快速切断电源。

(7)实验室中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易挥发性化学品和无用的纸板、纸张、泡沫、塑料等易燃物品。与实验无关的杂物需清出实验室。

严禁在实验室大量储存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应按其危险特性分类、分区、分开储存,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分开存放,严禁混合收集不相容危险废物。

完善用电用火用气等消防安全提示,对高温高压设备要做好提示,确保高温设备配备防烫手套,实验室内严禁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如饮食、抽烟、化妆、睡觉、过夜等。不得使用可燃性蚊香,且严禁非实验人员进入。学院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出现问题立即整改。
                                             教务处

2025年5月26日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二西路30号
邮编:110167   电话:024-31679767/31969585
Copyright © 2022 沈阳科技学院 辽ICP备11020003号-1
  • 微信平台
  • 抖音平台
  • 微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