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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国庆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4〕132号


各教学单位:

2024年国庆节长假将至,为加强常态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假日期间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及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请各单位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做好相关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

各单位须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红线意识,高度重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须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安全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实验人员,全力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做好假期前实验室隐患排查工作

请各单位结合学校9月实验室安全抽查情况和近期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放假前对本单位实验室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尤其是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实验气体、加热设备、高压高电流设备、特种设备、等风险源的隐患排查和安全管控。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立查立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对短期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

三、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假期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须做好假期实验室使用和管理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人员进出登记、落实安全教育提醒。实验过程中,严禁实验室无人值守,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实验室饮食、留宿。假期没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假期期间严格实行封闭管理。

四、强化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及处置工作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好节假日期间人员值班工作,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并结合各单位实验室危险源情况,针对性制定应急预案,健全工作机制,如遇突发事件,做到快速反应、高效应对,按程序及时向学校请示报告并妥善处置。


教务处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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