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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4〕190号

各系(部院):
   期末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于检验教学成果、评价学生学习情况具有关键作用,根据《沈阳科技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修订)》(沈科发[2023]319号)文件中关于课程考核组织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

各系(部院)要充分认识到期末考试的重要性,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系部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监督,确保期末考试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做好考试组织管理

1.各系部应在考试前一周内召开考务会,通报考试日程、监考(主考、巡考)安排及师生纪律要求。组织监考教师培训,涵盖考试制度、职责、纪律及违规处理等内容,通过系部集中培训、案例分析等方式提升教师承担考试监考等工作的业务水平。

2.各系(部院)需加强考试工作的组织与监督,各单位负责人务必于本单位每场考试期间到场,亲自参与考试管理,做好监督与协调工作,处理考试突发状况,确保本单位考试有序进行。

3.为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考试期间(第17周至第20周)期间教师的坐班安排要求如下:

    第一阶段(第17、18周):各系部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统筹安排。对于系部有考试科目的时间,按照系部要求坐班,积极参与考试组织、监考等工作。
           第二阶段(第19、20周):要求全员坐班。全体教师均需按时到岗,积极参与考试过程、阅卷、成绩评定等工作,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严肃考风考纪

加强对学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多方式多渠道宣传考试纪律。考试过程中,各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学生考试违规行为要敢于制止、敢于处理,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四、其它说明
    对于因教学管理不善、教师个人原因导致的考试环节教学事故,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考试工作是教学过程的关键环节,其规范性和严谨性反映了学校的教学质量,各系(部院)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确保期末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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