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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2级学生毕业实习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6〕1号


各学院:

根据《进一步加强毕业实习组织管理的通知》(沈科教通字〔2025〕62号)、《关于发布2022级学生毕业实习工作要求的通知》(沈科教通字〔2025〕69号)、《沈阳科技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修订)》(沈科发〔2024〕2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了解学生毕业实习的实际内容和完成情况,提高学生实习质量,现组织各教学单位安排毕业实习答辩工作。

一、总体原则

调整和优化毕业实习答辩工作组织安排,加强答辩过程管理,确保实习质量。

二、毕业实习答辩组织要求

根据2022级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答辩工作安排具体流程如下:

1.毕业实习答辩于第八学期第一周周五前完成,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毕业实习答辩工作,实习答辩以线下答辩形式开展,集中实习且实习时间超过6个月的,可视情况采取线上答辩的形式。

2.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毕业实习答辩工作,答辩小组由1位组长(高级职称指导教师)、2位专业教师(指导教师)和1位答辩秘书组成。各学院将答辩具体安排按《2022级毕业实习答辩安排表》(附件1)填报,并于第八学期第一周周一前将纸质版表格(需院长签字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和电子版表格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答辩流程

(1)答辩资格审核。已完成实习单位评分和校内指导教师评分的学生,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学生方可参加毕业实习答辩。实习单位评分需由校外指导教师签字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校内指导教师评分需由校内指导教师本人填写并签字。

对于答辩资格审核未通过、未按规定完成毕业实习任务、毕业实习手册不合格的学生取消毕业实习答辩资格。

(2)答辩过程及记录。学生自述不少于8分钟,报告本人实习期间所做工作、实习成果和对行业企业的认识。答辩组提问不少于7分钟,答辩过程应全程录音,答辩教师应对学生的实习方式严格审定,如未按照既定实习方式实习答辩,成绩将按不及格处理。    

(3)成绩及评价记录。由答辩秘书记录答辩情况并现场填写《2022级毕业实习答辩情况表》(附件2)。答辩组统一填写《毕业实习答辩情况表》、汇总答辩成绩,并由答辩组组长本人签字

学生毕业实习成绩于毕业实习相关材料存档完成后发布。

各学院需于2026年3月12日将填写好的电子版《2022级毕业实习答辩情况表》(附件2)和纸质版《2022级毕业实习答辩情况表》,审核无误后由院长签字并加盖教学单位公章后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 答辩成绩评定

毕业实习成绩按照实习单位评分(占比30%)、校内指导教师评分(占比30%)和答辩成绩(占比40%)共计三项确定最终成绩。详情请见《2022级毕业实习答辩情况表》(附件2)。

以上三项中,任意环节不及格,则毕业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三、毕业实习材料存档工作

存档要求:毕业实习工作材料由学院负责,规范详情见附件3。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2022级毕业实习答辩安排表》

2.《2022级毕业实习答辩情况表》

3.《毕业实习材料存档说明》

教务处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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