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2〕17号
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情况,现对本学期现阶段教学工作安排做如下调整:
一、教学工作调整说明
1、本学期第16周理论教学任务依次调整至第3-7周周六上课,具体调整安排如下:
序号 |
年级 |
补课时间 |
原上课时间 |
备注 |
1 |
2019级 2020级 2021级 |
第3周周六(3月19日) |
第16周周一 |
|
2 |
第4周周六(3月26日) |
第16周周二 |
|
|
3 |
第5周周六(4月2日) |
第16周周三 |
|
|
4 |
第6周周六(4月9日) |
第16周周四 |
|
|
5 |
第7周周六(4月16日) |
第16周周五 |
|
2、第17周2021级大学英语Ⅱ课程,由基础部组织任课教师另行安排补课,可利用学生班级适合空闲时间或晚间,并报补课手续到教务处备案。
3、课程调整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取得联系。
二、注意事项
请各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按上述要求做好相应的教学安排及调整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平稳运行。
教务处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