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2〕70号
根据《沈阳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出、转入系部审查或考核,教务处审核,报校长办公会审议,2021级拟转专业名单已产生,现予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2022年8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反映至教务处。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沈阳科技学院2021级拟转专业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