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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本科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2〕77号

各教学单位: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辽委教通〔202047)有关要求,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校级本科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申报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对本科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8年以上(含8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2271日)本科教学经历;

2.具有教授职称;如成绩突出,副教授可申报。

3.2019~2021学年,面向本校本科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三、工作程序

1.由各系部按照申报条件组织系部遴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择优推荐。

2.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现场或网络答辩,按评审成绩确定拟定人选,报学校审批。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

    2.《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格式见附件2);

    3.候选人2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采用mp4/rmvb格式,不大于300MB),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二)报送时间

请以系部为单位于20229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三)有关要求

各系部要严把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对于推荐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学校,停止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附件:1.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2.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教务处  

                    2022年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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