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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近期教学工作相关要求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2〕111号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现将本学期课程教学进程安排要求说明如下:

一、理论课程教学进程

1、2022级第7周军事训练所停课程要求于第12周周六前完成补课;请任课教师与学生班级协调好时间,办理补课手续。

补课时间可以安排在周一至周五1-8节(周三下午除外)和周六1-8节;周日不安排补课。

2022级公共体育课程计划安排在第13-14周的周六进行补课,具体由体育部统筹安排,走补课流程。

2、所有理论课应按课表计划在第16周结课。

二、实验实践类课程

1、实验实践课程(包括上学期和本学期)上课安排,应在第16周前完成。如因特殊情况,适当可安排在第17周周五前必须完成所有实验实践教学任务。实验实践课程安排可在周一至周五、以及周六1-8节。周日尽量不安排。

2、要求在第11周周五(114日)之前,将上学期未完成的实验课程和本学期实验课程编排进学生课表,或做好实施方案(实习类课程)。整班授课的实践课应录入教务系统中,分组实验教学上交实验教学安排表(一式三份)到教务处425室。所有课表经教务处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系统审核课表、分组实验教学反馈盖章的课表)。

三、补课申请流程

理论课程补课申请通过企业微信进行审批;实验实践类课程补课申请以纸质调课申请进行审批。

各系部按照上述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任课教师严格按照课程安排进行授课,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2年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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