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2〕114号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附件1辽教办【2022】166号)和《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附件4)的相关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开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按省教育厅要求,省级教改项目立项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无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中止的项目,按规定予以撤销。省级教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具体负责项目的调研论证、方案设计、成果总结、实践应用和经费使用等工作。项目经立项后各项目负责人召开项目组全体成员会议,制定具体实施计划,明确项目研究思路、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二、开题范围
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一般项目名单(名单见附件2)。
三、开题流程
(一)各项目组在撰写开题报告时(见附件3《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报告》)时,以申请书为基础,认真思考,按照开题报告内容要求填写,避免空话套话,不得照搬立项申报书的内容。开题报告要重点反映研究思路、研究方案和后续研究计划,预期创新点及特色等,明确研究内容、教学实践的安排与设计、课题组成员的具体分工等。
(二)开题工作有助于各项目组理清研究思路,进一步完善研究设计,对整个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三)开题通过的教改项目将拨付60%的研究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再拨付40%。未通过的项目,研究经费暂不拨付。
四、开题工作要求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报告》(附件3)
说明:以上材料参考附件格式,各负责人可以根据项目需要自拟格式。
(二)时间要求:请各项目负责人组织成员召开开题工作会议,制订详细的研究工作进度表,明确项目成员的分工和责任。在11月18日前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开题报告》电子版发送至jwc13621@163.com,11月18日前将纸版一份(A4纸双面打印)送教务处425备案。
希望各项目组高度重视开题工作,认真听取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明确研究思路、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切实提高项目研究质量。
附件:
1.辽教办【2022】166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确定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通知》
4.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教务处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