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2〕122号
根据《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学校将对2021年立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部分省级本科教学改革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见附件1)
1.2021年度立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一般项目(8项)
2.2021年度立项的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优质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项目(4项)。
3.辽宁省级新工科与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3项)
二、检查主要内容
本次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已开展的主要研究活动、初步形成的重要观点、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内容应包含成果对教师自身教学能力提高以及学校教学质量的提升情况)、研究经费使用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下阶段研究计划等。
三、检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并以“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由项目建设依托单位负责人组织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并给出中期检查意见。
2.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议,最终给出“合格”/“不合格”结论及后期建设意见,并报学校审定。
四、材料提交
2022年12月2日前,以系部为单位提交《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PDF文件,发送至邮箱:jwc13621@163.com;纸质版打印一份,由项目主持人、项目建设依托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交至教务处425。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31919106
特此通知。
附件2: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教务处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