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2〕126号
为推进一流课程建设,打造高质量一流本科课程,强化目标管理和一流课程管理,结合国家对一流课程建设标准的要求,根据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现组织2022年度辽宁省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任务书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22年辽宁省一流课程建设项目(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填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1.任务书填报应对标辽宁省/国家级一流课程建设指标要求(见附件2),以立项申报时填写的申报书建设内容为基础,目标明确,内容充实,思路清晰,进度安排合理,预期成果明确且不低于项目申报书中的要求。
2.任务书将作为项目执行、年度检查和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请各系(部)及项目负责人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填报。
3.教务处每年组织一次检查,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负责人按时间要求完成年度报告和下一年度经费预算表提交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查建设进展,并根据检查结果划拨后期建设经费,认定当年教学业绩。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课程进行限期整改。
4.立项省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须持续建设三年,其资源和数据每年至少更新20%,其建设和改革成果将在学校教学网络平台集中展示和分享。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将予以撤销,并追回项目经费和绩效奖励。
5.鼓励校级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如在建设期内被认定为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免于验收,直接认定为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当年下拨剩余建设经费和认定剩余教学业绩。
三、材料上交
请各系(部)于2022年12月2日前将任务书纸质版(一份),由系部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425刘老师,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jwc13621@163.com。
附件:1.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立项名单
附件:2.一流本科课程评审指标(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
附件:3. 2022年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任务书
教务处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