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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春季学期学籍异动学生课程选课申请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320

各院(部):

为使我校转专业、降级、复学等原因造成学籍发生变动的学生更好地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进一步做好这些学生2023年春季学期课程选课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2023年春季学期有学籍异动的学生,包括转专业、降级、复学等。

二、选课工作要求

1、符合学籍异动申请的学生,到所在系由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核学生培养方案,协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学习内容符合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进行选课。

2、选课范围在2023年春季学期开设的有关课程(必修课、选修课,不包括公共选修课)。

三、申请程序

1、学生个人申报。符合学籍异动申请的学生,每学期开学1-2周内需填写《学籍异动选课申请表(非常规)》,于2023317日之前向所在系部提交申请。

2、系部初审。系部接到学生申请后,对照申请条件进行初审,按要求填写《学籍异动选课证明(非常规)》,逾期不受理。

3、教务处审核批准。教务处汇总各系的学籍异动选课(非常规)申请后进行统一审核,将审核结果通报系部,教务管理系统同步更新学生选课数据。

四、注意事项

1、选课学生需于证明开具后一周内到相应任课教师处报到并开始上课,超过期限,本证明无效。

2、当学期期末考试将以此申请表选课科目为准,未申请课程参加期末考试成绩无效。

 

附件1学籍异动选课申请表(非常规)

附件2学籍异动选课证明(非常规)


                               教务处   

                         2023年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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