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3〕37号
各院系:
为保障教学质量和提高人才培养水平,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定于教学周第9-11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促进教风与学风建设,规范教学秩序、严肃教学纪律,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管理水平。
二、工作组织
学校专门成立检查工作组,同时要求各院系成立教学检查工作小组,由各院系主任和教学主任负责组织实施,教研室负责人、全体教师共同参与。
三、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院系自查与学校集中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第9-11周为院系自查阶段,第11周为学校集中检查阶段。
四、工作任务
(一)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制定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切实体现院系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主体性和主动性。
(二)各院系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观念,通过听评课、召开师生座谈会、教学材料检查等方式,开展课堂教学和实验实践课程教学检查。查摆影响教学秩序和质量的影响因素以及教学质量监控的薄弱点,采取针对性地措施,切实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教学质量持续改进。
(三)各院系要做好分析总结工作。校系两级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各院系应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校级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认真整改、总结,形成总结报告。
五、重点检查内容与要求
(一)教风与学风情况
1.教务处与各院系齐抓共管,遵守《教学管理工作规程》和《课堂教学规范》,检查并掌握教学运行实际状况,开展课堂秩序的专项治理整顿,强化师生纪律意识,促进教学学风持续向好。
2.各院系要全力维护课堂教学秩序稳定,原则每天上下午分别指派专人深入课堂听课、巡课。重点检查教师教学过程中的言行举止,务必做到严守师德风范,严守政治纪律,教学组织是否得法,教学内容是否恰当等。
3.各院系检查实验实践课程的运行状态和效果,重点检查实验课指导教师对实验安全教育指导的落实情况,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有关安全条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实验教学安全稳定有序。
4.院系按照学校存档要求,检查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存档工作;检查2019级毕业实习存档工作;检查2022-2023-1学期期末试卷存档工作。
(二)课堂教学质量情况
1.各院系要开展部门领导、教研室同行听课评课活动。听课范围应包含所有专兼职教师、外聘教师等;院系检查组对本部门每位教师听课要求在1学时以上,任课教师进行同行听课(并建议跨系部学科听课,由系部安排),同行听课要求4位教师以上;对于学生有意见反馈的课程应重点安排听课,要注重听课结果的反馈。
2.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教师在提高教学质量中的地位和作用。检查课堂教学教师授课状态、备课材料(课件、教案、授课手册等)质量情况以及学生学习状态,教学环节安排是否合理、适合;授课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达成本门课教学目标;
3.各院系检查教研室在基础教学组织作用发挥情况。开展专门教研活动研讨课堂教学的质量改进,针对如何在课堂教学环节融入创新创业要素与课程思政要素进行讨论、优秀教学案例分享等。
(三)教师(学生)座谈会
1.教师座谈会主题内容包括:各院系负责收集对教学管理工作以及对教风、学风建设的意见与建议;探讨公共选修和美育课程建设与发展;探讨优质网络教学资源应用,为学生学习创造多样学习场景;探讨如何加强学业帮扶和过程管理,引导学生加强自我管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
2.学生座谈会主题内容包括:各院系负责收集对教学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以及对学风建设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收集对学校实施课程思政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的学习心得。
(四)教材质量监控与评价
1.依据《沈阳科技学院教材管理办法》(沈科发〔2021〕84号)规范教材选用程序,加强教材使用过程管理,确保优质教材资源进课堂。
2.各院系教材工作组对本单位使用教材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对不适合继续使用的教材,予以记录,按程序进行更换。
(五)时间要求
各院系《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包括教学秩序检查措施方法、听课安排、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安排等)请于2023年4月21日(第8周周五)前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13621@163.com。
六、工作总结
各院系在本次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于2023年5月17日(第12周周三)前,由院系主任(教学主任)负责上交一份关于本次教学检查工作的整体总结,纸质版交至第二教学楼425室,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13621@163.com。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保障教学质量和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举措,各院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求实效。各院系通过期中教学检查发现先进典型,加以总结提高、推广应用,为我校一流专业建设与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更大作用。
教务处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