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3〕39号
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现就本学期教师教学材料提交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关于学校实践教学和教学材料编写要求,请任课教师参见《实践教学相关管理要求》(沈科教通字〔2022〕9号)和《教案、教学日历、授课手册编写规范等相关工作要求》(沈科教通字〔2022〕66号),相关链接请见(http://benke.syist.cn/article/details/id/152.html)(http://benke.syist.cn/article/details/id/409.html,附件见企业微信-微盘)。
一、提交范围: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相关教学材料
二、提交方式:
新教务管理系统(金智)网上提交
三、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12日
四、提交材料清单
教师教学大纲由课程负责人在课程管理提交至教务系统;教学材料以课程“开课条件”为依据(见附件1),由开课任课教师在我的教学任务提交至教务系统;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核通过,系统备案,教务处抽查。具体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教学大纲(教师版)
2.教学大纲(学生版)
3.教案
4.上机指导书
5.实践实施方案
6.实践指导书(实验项目卡)
7.课程设计指导书(课程设计任务书、课程设计题目汇总)
8.教学日历
为了保证我校教学资料归档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便于后续教学材料查阅和检查,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做好教学资料提交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每种材料上传版式要求见附件1.2.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开课条件及提交材料命名要求
附件2:课程负责人提交教学大纲操作手册
附件3:任课教师提交教学材料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