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3〕56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丰富公共选修课程资源,提升人文素质教育课程体系,提高我校公共选修课的开课质量,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公共选修课意在培养学生,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有一定思想道德修养;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技能;培养学生强健的体魄,坚韧不拔的意志力;具体良好的社会交往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2.本着精益求精以及鼓励开新课、开好课的原则,各教学单位有开课资格的教师都可以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研究方向设定课程,自主申报开设学校的公共选修课。
3.申报课程时应考虑学生实际需求,要求课程的适用对象范围较广、层次较丰富,适合全校大多数专业学生选修。
二、申报资格
鼓励倡导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开设公共选修课开设公共选修课,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应具备高校教师必备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
2.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原则上应具备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应具有独立讲授至少一门课程的教学经历。
4.所申报课程必须与申报教师本人所学专业一致、相近或相关。
三、相关事项
1.人文素质公共选修课分为六大类,分别为:思想道德与文化传承、思维科学与自我发展、艺术鉴赏与审美体验、体育素养与运动能力、自然科学与现代技术、社会科学与当代世界。
2.要求系部每个专业新增不少于两门相关课程,基础部、思政部新增不得少于4门相关课程。
3.课面向对象:2021级、2022级学生。
4.公共选修课每位教师每学期开设的课程不得超过2门。
5.每门课程学时可设置为16学时、24学时、32学时。
6.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任课教师授课时间;上课时间可为周一、周三、周四的9-10节。
7.为保证教学效果,教学班人数一般控制在90人以内,选课人数不足30人不予开课。
8.申报课程合格的教师,须及时维护教务管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以便学生选课时查阅(另行通知)。
9.所有公共选修课都应进行教学质量的考评,对学生评价差、上课效果差的课程将做停课或取消课程处理;已经申报公共选修课但未开课的课程,请相关任课教师重新申报其他公共选修课。
四、申报程序与管理
1.各单位要加强公共选修课课程建设与管理,积极鼓励和组织高水平教师开设有特色、高质量的公选选修课。
2.公共选修课必须由教师所在系(部)集中申报,教务处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
3.任课教师本人填写《沈阳科技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的课程,应具备教学大纲、教材、参考书、自编讲义等,由系部组织申报教师的试讲和审核。
4.院系试讲要求,在试讲时需准备一节课时的试讲内容或PPT课件,同时提交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案等纸质辅助资料,试讲时间8-10分钟。
5.开课前须准备申请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不少于三分之一学时的教案和相关课件。各院系于2023年7月3日(周一)上午12:00前,以院系为单位将相关材料报至基础部通识教研室张老师处汇总,最终由教务处审核公布开课名单。请各系按时完成人文素质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逾期不再办理。
为切实提升我校人文素质教育课程体系,提高我校公共选修课的开课质量,要求各院系认真落实好人文素质公共选修课开课申报工作。
附件1:沈阳科技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教务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