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3〕59号
各教学单位、各位考生:
教务处现发布本学期期末考试(集中考试周)的考试安排的工作,凡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沈阳科技学院《学生考试纪律规则》,同时注意以下事项:
1.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并按监考教师安排入座。迟到30分钟及以上的不允许参加考试。考试开始60分钟后可以交卷。
2.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两证缺一者不允许参加考试。证件丢失者,须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纸质)在考试开始前1天11:00前到各系部辅导员处办理相关证明。证明须妥善保管,证明如无照片或照片无盖章印记的一律视为无效。
3.考试期间,学生不允许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的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放置在监考教室指定位置。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的,一律视为考试作弊。
4.考生收到试卷后,须将班级、姓名和学号等信息分别写在试卷左上角和答题纸的对应位置。
5.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一经发现考试违规行为,教务处将根据《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特殊说明:《大学外语IV》考试日程未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安排,详见附件3。
希望各位考生认真复习,诚信考试,最后预祝各位考生考试成功!
附件3:2022-2023-2学期期末考试日程(集中考试周)
教务处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