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1〕2号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学校开学和放假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委教通〔2021〕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全面恢复教育教学秩序的原则,周密安排部署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相关工作,确保师生返校前后教学工作的有序衔接;坚持科学精准防控的原则,各教学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并服从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与工作要求;落实返校开学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责任,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科学推进各项教学活动良性平稳运行。
二、组织领导
学校高度重视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教学工作,成立常态化疫情防控教学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指导2021年春季学期学校教学工作有序开展。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王喜魁
副组长:张磊、华玉瑶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管迪、梁新鑫、郑鑫、张骜、张连浩、吴静、刘慧、刘佳、刘芳、朱栋华、田川、厉安昕、卞鹏、王敬伊、王昭春、王兴华
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设教务处为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具体教学运行工作。
三、教学工作安排
1.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部署,春季学期教学进程如下:
第1到2周(3月12日前)开展在线教学;
第3周(3月15日起)开始开展课堂教学;
2.在线教学统一采用超星学习通在线同步课堂方式进行授课。线上教学须遵守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师德规范和学生行为规范等;教学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分析线上教学特点,科学设计线上教学方式方法,精心利用学时与实际面授实现有效衔接;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学习效果的监督,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条件,最大程度保证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质量实质等效。
3.为保证教学秩序,避免课程冲突,线上直播课、师生的线上互动原则上应按课表时间段进行,理论课程一般不调课;部分因实际条件受限或实践性较强或达不到预期教学效果的课程可暂缓开设。
4.各系部请于2月24日前完成所有线上开设课程在超星平台建课,2月26日前完成线上教学所有开课的试课运行工作。各系部统计学生所在环境(如网络不好、没有设备、有其他困难),无法正常开展线上教学的名单。任课教师制定适合本课程的线上教学实施方案,并同时制订平台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网络拥堵、掉线等情形下的备用方案。
为了确保师生更好的保持沟通联系,需要建立QQ联系群。为了减少建群数量,建立QQ联系群建议如下:
(1)专业课:专业教学班课程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建立联系群,其他任课教师加入联系群;
(2)专业课(跨专业合班):跨专业合班开课的课程由任课教师负责建立联系群;
(3)公共课(通识课):公共课、通识课由任课教师负责建立联系群。
四、教师教学相关要求
1.教师应积极加强师生互动,鼓励和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做好推送资料、通知、讨论互动、答疑、批改作业等;同时,加强线上学习的过程管理,做好在线辅导和考核评价,并及时解决学生遇到的各种困难。并根据学生反馈情况,动态调整教学进度,优化教学方式,保质保量地完成疫情防控期间的教学任务。
2.教师应按照学校关于全面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相关工作要求,践行“以学生学习为中心,从课外要时间,向学生要精力”的教学理念,采用丰富的现代化教学方法与手段,以提高学生素质能力为目的,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
3.教师应重视课程思政,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有机融合知识传授和价值引领,培养家国情怀、提升科学素养、增强防控意识,促进学生从危机中获得成长,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学生学习相关要求
1.学生应按照课表准时、认真参加每一堂课的线上学习,遵守课程教学要求和网络行为规范,并注重主动学习的习惯养成和学习能力培养。学生应按照教师要求,主动加入课程学习平台或相应的课程联系群,及时获取相关资料,努力学习,上课期间不讨论与课堂无关的事务,不发布与课程无关的信息。
2.学生应根据任课教师的教学安排,合理制定学习计划,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学习。参加在线学习时应认真听课,积极与授课教师进行互动和交流,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课后作业;充分利用优质网络资源开展自主学习、分享学习资料、开展学习讨论;本着对自身学业负责的态度,深度阅读、独立思考、积极交流,切实强化主动学习。
六、加强教学质量监控
1.各系部对开设的线上课程资源进行自查,确保课程框架体系完整、科学;重点对课程的内容进行审查,保证课程思想性、科学性、创新性,保证课程质量过关。
2.各系部要加强对教师在线授课情况以及与学生的互动情况等进行检查,每周向教务处书面报告教学实施过程,提供学生出勤情况、授课方式、学情跟踪和反馈等信息。
3.教务处、督导、教发中心将通过网络教学平台后台数据统计、随机抽查直播课程、学生学习情况调查等形式,联合开展实时督查线上课程开设情况。重点检查课程资源是否及时开放,教师线上辅导答疑是否及时开展等。
七、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
1.各系部要主动承担起在线课程建设的主体责任。对在线教学期间学生的学习状况进行跟踪,及时了解、发现和解决师生在教学中的问题;指定专人及时将教学安排通知到每一位学生,收集整理本单位在线课程的运行情况,为学校的线上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提供有力支持。
2.教务处加强线上课程的全过程教学质量监控。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定期进行专项抽查和检查,对线上教学工作实施质量监控;教务处将积极听取、收集各教学单位教师和学生对线上教学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线上教学经验分享,为教师开展线上教学提供服务。
各教学单位务必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并服从学校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教学运行工作。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科学推进各项教学活动,确保良性平稳运行。
教务处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