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安排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3〕71号

为客观了解学校教学情况,合理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现组织在校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评教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3年8月10日9:00时——2023年8月18日18:00时

注:学生评教后方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学期成绩。

二、评教学生与参评教师

参评教师: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授课教师

评教学生:2020级、2021级、2022级全体在校学生

三、评教方法

登录本人教务管理系统—点击“教学评价”—“网上评教”—“选择202-2023学年第二学期”—按课程分别对任课教师进行评教。请详细阅读各级评价指标,选择该教师每项指标对应的“等级成绩”(五级制)—选择“老师的教学是否称职”(共分“非常称职、称职、比较称职、不称职”四项)—填写“你对老师的教学有何建议或意见”(必填)—提交。

四、评教要求:

各位同学需客观评价教师,公正合理的将教师教学状况反馈给学院。在填写对老师的意见(必填项)时,需慎重对待,不允许出现与教学无关的或侮辱性语言等不文明文字。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网上评教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端)            


教务处      

2023年8月9日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二西路30号
邮编:110167   电话:024-31679767/31969585
Copyright © 2022 沈阳科技学院 辽ICP备11020003号-1
  • 微信平台
  • 抖音平台
  • 微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