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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过程考核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4〕23号


为进一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加强学习的过程管理,严格过程考核,推进多元化课程考核和学习评价,保证学生平时成绩考核的客观性、公平性,规范课程考核,根据《沈阳科技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修订)》文件要求,学校决定进一步加强课程过程考核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全部课程(不包括单独设课的实践实验课和集中实践)。

二、实施时间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实施。

三、考核形式

教师可根据课程特点,灵活设计行之有效的多样化过程考核内容和考核形式。

四、课程成绩构成规定

1. 各项考核成绩均须登入《学生平时成绩考核记录》中,考试课各项考核成绩均按百分制填写,课程总成绩根据各项考核成绩所占比例计算。

2.一般平时成绩占课程总评成绩的10%-50%,期末成绩占总评成绩的90%-50%。平时成绩、实践成绩、期末考试成绩所占比例应与《课程教学大纲》中所规定的比例一致。

3. 理论课程的课程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构成。平时成绩考核可采取:作业、章节测验或期中考试、讨论课发言、实践报告、社会调查报告、科研报告(小论文)等形式;不含考勤、课堂表现等。

4. 含有实践(实验)学时的理论课程的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实践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构成。须在课程过程考核中进行实践考核,评定实践成绩。实践考核可采用实践操作、实践报告、调查报告、课程设计(作品)等形式。

5. 任课教师须在每门课程开课后两周内告知学生,并说明本门课程成绩考核的构成、形式、内容和要求等。

6. 《学生平时成绩考核记录》须作为归档材料及时归档。

四、相关要求

1. 各教学单位是课程过程考核组织管理的主体,负责本单位所有已开课程的跟踪检查和全面管理。教务处负责抽查课程过程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任课教师是直接责任人和实施者,对课程过程考核应精心设计,认真实施。

2. 考查课可以根据课程性质和学生特点设计考查方案,方案应涵盖课程的主要知识点,每学期各教学单位对考查课考查方案进行归档。

3. 课程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即过程考核成绩)和期末成绩综合评定,原则上所有类别课程均需进行过程考核。

4. 其他不明事项请与教务处联系。

附件:学生平时成绩考核记录模板

教 务 处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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