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1〕13号
根据学院关于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教学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1.清明节放假时间:2021年4月3日至4月5日(教学周第5周周六至第6周一),共3天。
2.劳动节放假时间:2021年5月1日至5月5日(教学周第9周周六至第10周周三),共5天。
3.课程安排:
(1) 清明节、劳动节期间,全部课程暂停。
(2) 4月25日(教学周第8周周日)补5月4日(教学周第10周周二)课程(晚课正常);
5月8日(教学周第10周周六)补5月5日(教学周第10周周三)课程(晚课正常);
4.节后,需要补课的教师请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间为每周三下午。
教务处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