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位考生:
教务处现发布本学期第12周期末考试日程(详见附件),凡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沈阳科技学院《学生考试纪律规则》,同时注意以下事项:
1、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并按监考教师安排入座。迟到30分钟及以上的不允许参加考试。考试开始60分钟后可以交卷。
2、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两证缺一者不允许参加考试。证件丢失者,须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纸质)提前到学生事务管理中心(第二教学楼218办公室)办理相关证明。证明须妥善保管,证明如无照片或照片无盖章印记的一律视为无效。
3、考试期间,学生不允许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携带的手机等通讯设备,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放置在监考教室指定位置。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的,一律视为考试作弊。
4、考生收到试卷后,须将班级、姓名和学号等信息分别写在试卷的左上角和答题纸的对应位置。
5、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一经发现考试违规行为,教务处将根据《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希望各位考生认真复习,诚信考试,最后预祝各位考生考试成功!
教务处
2021年5月8日
附件: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第12周期末考试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