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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4〕51号


       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管理,及时掌握2024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保证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结合沈阳科技学院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流程(指导性)安排,学校决定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与日程安排

       以系部自查为主,教务处在各系部自查基础上进行抽查。

       1.各系部组织自查:4月29日到5月10日。

       2.教务处抽查:5月13日到5月17日。

二、检查内容

       1.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英文文献翻译、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周记等是否按要求完成,并已通过指导教师审核。

       3.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写作情况。

       4.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相关要求

       1.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学生应认真填写周记、中期汇报表。指导教师应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2.各系部按检查内容要求组织指导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上报。 

       3.对没有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或任务完成不符合要求的学生、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应及时给予书面警示,作为今后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依据之一。

       4.各系部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自查表(系部用表)》(附件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统计表(系部用表)》(附件2),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5月13日前一同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 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自查表(系部用表)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统计表(系部用表)

教务处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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