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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试卷命题和阅卷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做好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命题和阅卷工作,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圆满、有序完成教学任务,教务处现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工作,具体如下:

一、考试领导机构

各系部应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研究和制定课程考试大纲和“系部命题和阅卷工作要求”,组织、监督、指导命题和阅卷工作。

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至少3人,一般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长期担任教学工作的教师组成,并保持相对稳定。

二、工作要求

各系部主任(或教学主任)应专门组织召开“考试工作规范研讨会”(会议形式不限),集中学习《试卷命题和阅卷工作规范》(详见附件,以下简称《规范》)的内容,研究制定课程考试大纲和“系部命题和阅卷工作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考试大纲以课程为单位,并且要求考试内容必须紧扣课程教学大纲,同时满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关于人才培养知识和能力的要求。

2.在《规范》的基础上,各系部应从专业人才培养实际需要出发,根据课程性质和命题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系部命题和阅卷工作要求”。该“要求”须对整体的命题、阅卷及试卷分析等工作有规范性要求并具有指导性意义。

3.各系部请于6月4日前将“考试工作规范研讨会”的时间、组织形式及参加人员等情况报送教务处考务科于老师处,并且于6月9日前组织完成,届时教务处会根据时间安排专人随机抽查和指导。

4.各系部请于6月16日前将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和“系部命题和阅卷工作要求”报送至教务处。课程考试大纲回收时间另行通知。

三、工作流程

1.各系部须根据《规范》的要求,组织好本部门试卷命题审核工作,负责保障试卷命题质量。教务处将随机抽查,凡不符合《规范》或“系部命题和阅卷工作要求”的,将予以记录并退回限期整改,如果态度不端正、工作不配合或对考试造成影响的将根据《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问责。

2.试卷命题内容必须严格保密,各命题教师或审核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的命题内容。试卷印刷部门在试卷印刷时期,必须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学生或闲杂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3.试卷命题确认无误后,命题教师须将AB两套试卷及评分标准AB卷用B5纸打印,评分标准用A4纸打印)装入试卷袋中密封,经由教学主任或教研室主任签字,再以教研室为单位统一交到教务处考务科(第二教学楼425办公室)。试卷如有特殊要求的(如:需要配答题卡或无需配答题纸)须在试卷袋“备注”中写明。考务科将根据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试卷印刷。

4.试卷交送时间要求:期末纸质试卷须在6月18日(第16教学周周五)15:00之前以教研室为单位递交到教务处考务科425办公室。电子版试卷及评分标准在下一学期补考结束后(一般在第5-6教学周)以教研室为单位统一交到教务处考务科的指定邮箱,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下列现象一经查实,将根据《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规定对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1.未按《规范》命题,题量偏少或试题偏易,致使考试期间50%的考生在规定的1/2考试时间内答完交卷的;

2.试卷命题内容错误和分值分配不合理,对考试过程和成绩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3.教师或其他有关人员考前泄漏试题内容;

4.其它不规范行为。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试卷命题和阅卷工作规范

 

                                        教务处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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