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4〕98号
各教学单位、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结合目前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组织开展补考工作的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课程范围:《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组织的考试课程和以考代查课程的不及格课程(不含通识选修课、公共体育课、实验实践类等课程,此类课程直接参加重修考核)。
人员范围:2021级、2022级、2023级学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生没有参加补考考核的资格:
(一)期末考试被认定为违纪、作弊情形或受到纪律处分的;
(二)期末考试缺考的;
(三)被取消考试资格的;
(四)期末考核已经合格的。
具体信息在教务管理系统成绩查询处查询,教务管理系统网址:
http://jwxt.syist.edu.cn:30334/jwapp/sys/emaphome/portal/index.do
二、考试安排
本学期补考考试拟计划于教学周(第二周)开始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待安排后,另行通知。
三、考试注意事项
(一)教师注意事项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补考考试工作,提前做好各项工作的准备与安排。
2.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考前辅导的重要性,积极动员和组织教师参与,确保辅导工作有序进行。
3. 各单位根据课程安排和实际情况,灵活确定考前辅导的具体时间,原则上应安排在考前1-2周内进行。
4. 教师应结合课程考试大纲,精心准备辅导材料,确保辅导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 辅导过程中,教师应注重与学生互动交流,及时了解学生的疑惑和反馈,调整辅导策略,确保辅导效果。
6. 辅导形式可采用多样化:鼓励采用线上(如直播、录播课程、在线答疑)与线下(如集中授课、分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
7. 辅导结束后,请各单位将辅导计划、讲义、学生反馈等材料整理归档,以备后续参考和总结。
(二)学生注意事项
1. 学生必须严肃认真对待考试,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教师的监督与指导。
2. 学生要提前15分钟持本人学生证及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进入考场,按监考教师安排的座位坐好,就座后将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待查。若身份证和学生证丢失未来得及补办,须由所在系(部院)出具证明。迟到30分钟者取消该科考试资格。
3. 学生应当在考试开始前,仔细检查座位及其周围情况,发现异常(如桌面上写有字迹、书籍、纸条及其他物品等)立即报告监考教师,并及时处理。
4. 提前三分钟发试题,试题到手后,应检查试题印刷问题,在试卷规定位置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学生信息,2B铅笔涂卡。填涂个人信息后不得离开座位,按规定时间开始答题。
5. 学生除计算功能的计算器、文具外,其它书籍、笔记、纸张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计算器自备,因特殊情况须借用时,要经监考教师同意后方可借用。
6. 答题时必须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学生应在考试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题,对试题如有疑议或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
7. 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应当将试题放在自己胸前两臂之间,答题卡填涂后要反扣在桌面上。
8. 在考场内交头接耳,相互议论,互相传递纸条或打小抄,偷看别人的试题,有意让别人看自己试题,相互交换试题,替别人答题,不尊重监考教师等行为,均属违纪、作弊行为,一经发现,按《沈阳科技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9. 考场内要保持安静,提前交卷者,必须立即离开现场,不准在考场内、走廊中停留或喧哗。
10. 考试结束后,学生应当停止答题,监考教师收齐试题,验收无误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学生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试卷带出考场。
四、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
(一)考试结束后,各教学单位需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领取试卷并签字。补考阅卷及成绩录入工作须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凡阅卷评卷和成绩录入工作不及时而影响其他教学安排的,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二)教师须根据《试卷命题和阅卷工作规范》认真完成阅卷工作,确保试卷评阅规范、准确。
五、其他事项
本学期只安排一次集中补考,未能按时参加考试者,本学期不再重新安排。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