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4〕103号
各系部:
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学校近期开展学士学位补授及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工作,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修业课程,修业成绩达到毕业要求的2023届、2024届结业生,可申请结业证换发毕业证。
(2)已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2023届、2024届毕业生,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二、学生申请结业证换发毕业证提交材料
(1)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申请表(附件1)
(2)学生成绩单原件一份
(3)蓝底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须用新华摄采集的学历电子相片)
三、学生申请补授学士学位提交材料
(1)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
(2)毕业证复印件(属于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的可省略)
(3)学生成绩单原件一份
(4)蓝底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须用新华摄采集的学历电子相片)
四.工作要求
1.各系部收齐上述材料,经系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后,于2024年9月2日前将《_______系2024年9月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_______系2024年9月补授予学士学位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第3次决议(附件5)、分学位委员会会议纪要(附件6)及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一并报教务处。
2.经教务处复审,报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具体发证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系部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申请手续,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者,本次不另受理。
附件: 1.结业证换发毕业证申请表
3.《_______系2024年9月结业证换发毕业证学生信息汇总表》
4.《_______系2024年9月补授予学士学位学生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