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24〕1号)等上级文件要求。经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拟撤销等3个本科专业(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9月1日。
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邮箱:jwc13621@163.com。
教务处
2024年8月28日
附表:沈阳科技学院2024年拟撤销专业汇总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位授予门类 |
1 |
艺术设计学 |
130501 |
艺术学 |
2 |
能源化学工程 |
081304T |
工学 |
3 |
汽车服务工程 |
080208 |
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