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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课程数字资源建设用好线上教学平台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4〕108号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加快建设与规范课程数字资源,充分发挥线上教学平台作用,开展“互联网+教育教学”教学革命,现将进一步加快课程数字资源建设,用好线上教学平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1.已立项建设的校级及以上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有课程数字资源建设需要并依托线上教学平台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的课程,课程数字资源建设将作为课程结项的重要依据;

2.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以课程组为单位原则上均须建设线上教学资源,鼓励选修课同期进行课程数字资源建设。


二、建设要求

1.重构课程内容。系统梳理教学内容,拆分知识点,结合结合在线学习与混合式学习的特点,对授课内容碎片化进行设计,并确保课程内容的系统性与完整性。

2.课程资源建设及应用。课程资源包括但不限于课程封面、课程简介、教学大纲、师资队伍、教学日历、教材、教案、教学课件、知识图谱、教学资源(试题库、案例库、参考资料等)、作业、练习、测验、考试、考核方案、视频、flash动画、虚拟仿真实验或虚拟仿真实训、新形态教材、新形态辅导书、慕课、虚拟教研室等教学活动的教学资源,教学视频时长一般为5-15分钟,确保课程不存在思想性、导向性和科学性等问题,不涉及国家安全、保密及其他不适合网络公开的内容,引用其他资源须注明出处,不得侵犯他人(或组织)知识产权。

3.积极开展课程互动。及时导入并更新班级学生名单,并进行互动教学管理,每学期需要开展有效支撑课堂互动的讨论、章节测试、综合测试。

4.改革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充分利用网络教学平台在线服务功能,边建设边应用,结合答疑讨论、课程问卷、在线测试、课程作业、研究性教学等教学活动,积极开展研讨式、探究式、混合式及翻转课堂教学,努力探索课堂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的创新与改革。

5.  改革考核评价方式。根据在线学习与混合式学习要求,合理确定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分值比重,改革课程考核评价方式,在学生线下课堂表现、期末考核基础上增加线上学习、讨论、任务和作业完成等考核环节,运用报告、作品、技能测试等多样考核方法,综合考察学生对课程的理解与运用,充分利用网络教学平台记录功能,留存过程性考核资料备查。

6.  智慧教室应用。授课教师要充分利用好智慧教室开展数字资源建设,如有老师不完全清晰智慧教师的应用方法和功能,系部要开展相应的培训活动,如果必要,可以联系教务处或网络与信息安全办公室。

7.  人工智能辅助教学。鼓励教师充分学习AI辅助教学,运用AI技术辅助生成教学资源,也可利用网络教学平台的AI技术开展相应的资源建设。教学单位要进行教学活动探索AI辅助教学,形成AI辅助教学的教学案例。


三、培训安排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课程数字资源建设与应用能力,教学单位可以以系部为单位或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教师进行智慧教室、教学平台、人工智能平台等智慧化平台的使用,并就教师学习情况形成总结报,教务处将组织网络与信息安全办公室、超星学习通对教师进行培训,具体培训形式和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重视课程数字资源的建设与管理,积极推动教师建设线上课程,为开展混合式教学改革提供必要支持,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各专业线上课程比例。


2.各教学单位依托教指委指导督促已完成建设的课程对课程数字资源进行持续更新与运行,积极向网络教学平台对外开课,对内开展混合教学。


3.各教学院(部)请于9月15日前以系部为单位将课程数字资源建设进度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jwc13621@163.com,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四号楼218。


4.学校将根据课程数字资源建设进度表开展检查评估,对资源建设质量高,应用教学效果好的课程优先推荐校级及以上课程项目建设。


联系人:张英男,联系方式:31679778



附件:课程数字资源建设进度表


教务处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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