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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级毕业实习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4〕111号


为强化本科教学过程管理,推动本科教学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沈阳科技学院本科生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办法(修订)》(沈科发〔2023〕326号)和《沈阳科技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修订)(沈科发〔2024〕20号)文件精神,本学期第3-4周,教务处拟组织对2021级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毕业实习专项检查内容包括系部组织情况、实习指导教师履责情况、学生具体实习情况三个指标。

二、检查人员安排

组别

检查人员

检查系部

1

华玉瑶、张鹏程

化工系、机械系

2

何鑫、张鹏程

信息系、环生系

3

王兴华、张英男

经济系、管理系、体育系

三、检查过程

1、系部自查。各系部应于本学期第二周之前完成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2、教务处抽查。教务处检查小组以电访形式,收集和发现各方面反馈的毕业实习工作建议和问题。

3、信息反馈。教务处检查小组将检查发现问题梳理汇总,形成《毕业实习专项检查信息反馈表》,及时反馈给各系部。

4、系部整改。系部根据检查小组反馈的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5、分析总结。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2021级毕业实习工作专项检查报告》。

6、整改复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对系部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将反馈材料存档,最终形成质量监控闭环。

本次检查工作拟定于本学期第三周开始,请各系部高度重视,按时完成相关工作。教务处将以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确保实习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教务处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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