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4〕111号
为强化本科教学过程管理,推动本科教学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沈阳科技学院本科生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办法(修订)》(沈科发〔2023〕326号)和《沈阳科技学院毕业实习管理规定》(修订)(沈科发〔2024〕20号)文件精神,本学期第3-4周,教务处拟组织对2021级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毕业实习专项检查内容包括系部组织情况、实习指导教师履责情况、学生具体实习情况三个指标。
二、检查人员安排
组别 |
检查人员 |
检查系部 |
1 |
华玉瑶、张鹏程 |
化工系、机械系 |
2 |
何鑫、张鹏程 |
信息系、环生系 |
3 |
王兴华、张英男 |
经济系、管理系、体育系 |
三、检查过程
1、系部自查。各系部应于本学期第二周之前完成自查,形成自查报告。
2、教务处抽查。教务处检查小组以电访形式,收集和发现各方面反馈的毕业实习工作建议和问题。
3、信息反馈。教务处检查小组将检查发现问题梳理汇总,形成《毕业实习专项检查信息反馈表》,及时反馈给各系部。
4、系部整改。系部根据检查小组反馈的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5、分析总结。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2021级毕业实习工作专项检查报告》。
6、整改复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对系部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将反馈材料存档,最终形成质量监控闭环。
本次检查工作拟定于本学期第三周开始,请各系部高度重视,按时完成相关工作。教务处将以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生岗位实习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确保实习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教务处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