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4〕167号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按照《沈科教通字〔2023〕126号》通知和学校课程建设的相关要求,对学校2023年教育数字化课程立项课程进行验收工作,立项名单见附件1。
项目负责人需要如实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结题申报书(模板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结题申报书并交至所在二级教学单位,由教学单位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确认无误后盖章。
2、课程数据信息表,信息表由超星平台等在线教育平台导出,具体导出方法见附件3,附件3中只列举超星平台和雨课堂平台的数据导出方法,其他平台自行摸索导出。
以上纸质版结题材料交至教务处216李佳慧老师处,电子版由系部汇总后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13621@163.com。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
附件2:沈阳科技学院教育数字化相关前沿课程资源开发结题申报书
教务处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