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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5〕24号

为强化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实时监控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展,确保学生能顺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保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依据沈阳科技学院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流程安排(指导性),学校决定实施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查方式与日程安排

以系部自查为核心,教务处将在系部自查基础上进行抽查。

1.各系部自查组织:3月25日至3月30日。

2.教务处抽查时间:3月31日至4月4日。

二、检查内容

1.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的执行与落实情况。

2.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周记等是否按既定要求完成,并已通过指导教师审核。

3.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初稿撰写情况。

4.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相关要求

1.学生需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认真填写周记、中期汇报表。指导教师应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2.各系部应根据检查内容要求,组织指导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应迅速解决并及时上报。

3.对于未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或任务完成质量不达标的学生、以及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应及时给予书面警示,作为未来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参考依据。

4.各系部需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自查表(专业用表)》(附件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统计表(系部用表)》(附件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自查表(系部用表)》(附件3),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3月31日前一并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 

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自查表(专业用表)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统计表(系部用表)

3.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自查表(系部用表)



教务处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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