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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5〕35号

 各教学单位: 

按照《沈阳科技学院教学检查及巡查制度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教学工作安排,现定于教学周第8-10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依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检查各教学单位教学秩序、教学文件、教研室活动、教师教学态度、授课进度和教案、教学环境及教学设施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

第8-10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检查采取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教学秩序检查。各教学单位依据课堂教学组织和教学材料规范化要求,检查课堂教学教师授课状态、备课材料(课件、教案、授课手册等)质量情况以及学生学习状态,教学环节安排是否合理、适合;授课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达成本门课教学目标。
 (二)听评课工作要求
   1. 领导干部示范听评:校领导、中层干部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至少开展2次随堂听课,聚焦课堂教学质量、教师教学能力与学生学习状态,开展示范听课工作,为教学决策提供依据。
   2. 教研室深度研讨:各教学单位教研室严格按照质量处制定的听评课标准,组织教师开展同行听课活动。开展集体评课研讨,围绕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课堂互动等维度展开深度交流,形成可推广的教学改进方案。
   3. 重点课程专项督导:建立学生意见反馈跟踪机制,对学生集中反映问题的课程,由教学督导、学科带头人组成专项听课小组,开展不少于3次针对性听课,及时向授课教师反馈问题,并制定个性化改进计划。
   (三)师生座谈会工作安排
    1. 教师座谈会:各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座谈会,围绕教学管理流程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教风学风建设等议题展开讨论,形成会议纪要并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至相关部门。

2. 学生座谈会:以班级、专业为单位,开展学生座谈会,重点收集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学习需求等方面的意见。座谈会后,教学单位需梳理问题清单,形成会议纪要联合相关部门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向学生反馈结果。

(四)各教学单位按照《关于加强网络教学平台建课工作要求的通知》(沈科教通字〔2025〕23号)要求,检查任课教师课程建设质量和资源完整性,加强网教平台使用过程管理,确保优质教学资源进课堂。 

四、其他要求

1.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方案》(包括教学秩序检查措施方法、听课安排、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安排等)请于2025年5月12日前交至教务处4#216。

2.各教学单位应及时将教学检查相关材料及总结在检查结束的一周内交至教务处4#216,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13621@163.com。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保障教学质量和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举措,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求实效。


教务处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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