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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组织安排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1〕91号


各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的相关工作要求以及我校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文件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现将2018级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系部遵照执行。

一、组织管理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成立由系主任(或教学副主任)、部分学术委员会成员等组成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落实责任制,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工作按计划日程进行,对过程要严格监控,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2018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强化指导教师的指导作用。指导教师要全程跟踪指导和督促要求学生,监督学生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不得有学位论文抄袭和买卖、代写行为等学术不端行为。严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个环节的质量关,对不符合工作要求的学生要重点关注,加强对其的指导和教育。对于在毕业环节中表现极差,情节严重的学生应及时上报系部、教务处做相关处理。

3.为加强毕业设计过程管理,2018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使用维普毕业设计过程管理系统,具体实施细则另行通知。

二、具体工作

(一)安排指导教师与命题

1.完成时间:2021年11月21日前。

2.工作任务:安排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准备毕业设计(论文)参考题目、准备论文任务书。

3.相关要求:

1)指导教师资质要求:

指导教师的学科背景与所带毕业设计的专业相符。另外,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担任该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a.已获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

b.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工程技术人员;

c.不具备上述条件、但在毕业设计(论文)的某些环节确有指导能力的企业技术人员,经过审批也可以担任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每人指导2-10名学生。

3)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须依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避免题目过大、过空;毕业设计研究内容能深化、巩固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强化学生应用和创新能力;可结合学生毕业实习岗位工作实际,注重选题的实践性和可行性;要达到专业综合训练目的。

要求50%以上毕业论文(设计)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二)选题、下达任务书

1.完成时间:2021年12月5日前。

2.工作任务:各系部召开毕业设计工作动员会;组织学生选题;下达毕业设计任务书。

3.工作要求:

1)组织召开毕业设计工作动员会,组织师生见面,介绍毕业设计题目。

2)通过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具体选题流程另行通知)组织学生选题。

3)指导教师按要求为每名学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系部审核后下发学生。

4)指导教师与学生建立联系。布置毕业设计任务,讲解论文撰写流程与相关要求,明确论文撰写过程的纪律等事宜。

5)指导教师组织学生学习《本科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附件3),杜绝学术不端情况发生。

(三)论文指导与撰写

1.时间:2021年12月5日-2022年5月中旬。

2.工作任务: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撰写

3.工作内容与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各系部按要求进行前、中、后三阶段检查。学校不定期组织抽查。

1)前期: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课题进行的必须条件是否具备,安排是否合理,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位学生。

2)中期:各系部组织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着重检查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必要、有效的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各系部向教务处上报中期检查情况总结。

3)后期:检查答辩准备工作。答辩前各专业着重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根据任务书及毕业设计(论文)规范化要求,检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四)中期检查

1.时间:2022年4月上旬。

2.工作任务:完成中期检查规定的相关任务。

3.工作内容与要求:

1)对照学生任务书,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手册撰写情况,包括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指导教师指导意见等;学生完成工作须达到工作总任务的85%以上。

2)检查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情况,包括指导记录等。

3)对于不符合进度要求的学生,要采取措施督促学生提高认识,在后期赶上进度,确保论文任务顺利完成。

4)做好中期检查工作记录和总结,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备案。

(五)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1.检查范围:2022届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全部进行检测。

2.指导教师严格按照论文格式规范检查学生论文质量及结构规范性,对于不按照规定提交的或所提交的论文版本不是最终版导致检测结果有误的,将按照检测结果认定和处理,对于在检测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逃避检测、蒙混过关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

3.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答辩安排

1.时间:2022年5月中旬前。

2.任务:根据检测结果,学生按照指导教师意见上交定稿论文,申请答辩;指导教师审阅、评阅教师评阅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并打分,结合检测结果给出是否同意答辩等意见和建议,评阅意见和建议不要千篇一律;各系部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含二次答辩)及评定成绩。

3.要求:按照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各系部成立答辩委员会,制定本系部答辩实施方案,确定答辩师生分组情况,答辩方案要提前公布,并上报教务处备案。若在答辩过程中,答辩小组对学生论文内容提出修改意见较大时,需再次提交检测的,由答辩小组现场给出具体意见,系部按照实际情况申请给该生再次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论文记为不及格。

(七)等级评定、总结评优

1.时间:2022年6月3日前。

2.任务:各系部审定论文成绩,评定等级,并按要求录入成绩;完成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评定、优良率汇总、工作总结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等工作,并报教务处备案。

3.要求:

1)成绩综合评定为五级制,并按时录入教务系统。

2)按文件规定比例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第一次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20%且论文总评成绩为优秀者方可推荐。

3)按文件规定比例评选推荐优秀指导教师,原则上控制在当年各系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总人数的10%以内。

4)各系部须组织好学生论文等相关材料的存档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管理。各系部成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系主任主抓主管。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安排,认真落实各环节工作,切实强化过程管理,并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文件规定,做到政策细节人人皆知。各系部和教务处不定期检查教师指导情况和指导记录,抽查部分学生论文进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本届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2.各系部要不断更新和充实毕业设计(论文)题库,避免与往届雷同、重复;各系部要对教师拟定和学生自选的题目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并建档备查。

3.各系部要严把毕业设计(论文)各个环节的质量关,明确指导教师第一责任人,对学生提交的检测版论文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学生提交检测论文的质量,并顺利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

4. 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和格式、存档规范要严格按照《沈阳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格式规定》的要求执行。

 

附件: 1.2018级学生毕业设计工作推进表.docx

2.沈阳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docx

3.本科生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docx

 

                                                                                             教务处

                        202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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