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1〕102号
各系部: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为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做准备,根据沈阳科技学院《关于成绩考核与考试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过充分调研决定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沈阳科技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详见附件1)发至各系部,请各系部按照要求认真落实。
各系部请根据《沈阳科技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的要求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本系部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和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报送至教务处考务科备案,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
望周知。
附件: 1.《沈阳科技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docx
教务处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