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1〕104号
为推进一流专业建设,根据《沈阳科技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及范围
申报专业原则上须连续招生满三年以上,且具有一届以上毕业生,应满足《沈阳科技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的基本申报条件。对参与申报的全部专业进行校内统一评审,确定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项目。
二、立项名额
根据我校专业布局及专业建设发展规划,学校本批拟立项建设4-6个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沈阳科技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及各系部的专业发展规划,积极进行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申报工作,填写《沈阳科技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书》(见附件)。各单位的立项申报材料请于12月18日前报送教务处425办公室刘老师。
2.学校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会议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