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2〕27号
根据省教育厅目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清明节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课程安排:
(1)4月2日(第5周周六)补6月15日(第16周周三)课程。
(2)4月3日(第5周周日)正常休息,如有教学任务按课表执行。
(3)4月4日正常上课,按课表执行第6周周一教学任务。
(4)4月5日正常上课,按课表执行第6周周二教学任务。
2.注意事项:
各教学单位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教学安排,确保教学秩序平稳有序。
教务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