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2〕33号
各教学单位:
经过收集教师对信息化管理平台的需求调研及相关论证,经研讨,综合考虑安全性、易用性和使用习惯等因素,确定使用企业微信作为教学移动办公平台。现在教学单位范围内正式启用企业微信。
企业微信作为教学移动办公平台,可以明确将工作与生活区分开。目前学校企业微信已经基本实现:教学单位通讯录、办公邮箱、通知公告、直播与视频会议、教师学习材料共享等功能模块。后续还会继续将各单位日常填表、申报、申请、审批等相关办事流程放到企业微信中实现,实现“数据多跑路,人少跑或不跑路”的信息化管理目标。
启用要求:
1、企业微信是学校教学工作交流的移动办公平台,所有与教学工作相关的事宜应使用企业微信进行沟通交流。各单位之前因工作需要组建的内部交流微信、QQ等工作交流群,应逐步转移至企业微信内的工作群进行。已经将各单位主任、教学主任、教学干事设为管理员,请于三天内将本部门教师按教研室管理。
2、教师请在三天内(2022.4.14-2022.4.16)下载企业微信APP,用本人手机号登录即可(通讯录信息已经导入企业微信)。可先在手机端使用企业微信,随后逐步在电脑桌面端安装使用企业微信程序。
3、建议各教学单位利用好企业微信平台,设计各种表单、审批流程,方便日常教学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