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2〕135号
各系(部):
为客观了解学院教学情况,合理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现组织在校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评教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2月28日。
注:学生评教后方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本学期成绩。
二、评教学生与参评教师
参评教师: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授课教师
评教学生:2020级、2021级、2022级全体在校学生
三、评教方法
登录本人教务管理系统—点击“质量监控”--“学生评教”—按课程分别对任课教师进行评教。请详细阅读各级评价指标,选择该教师每项指标对应的“等级成绩”(五级制)—选择“老师的教学是否称职”(共分“非常称职、称职、比较称职、不称职”四项)—填写“你对老师的教学有何建议或意见”(必填)--保存
四、评教要求:
各位同学需客观评价教师,公正合理的将教师教学状况反馈给学院。在填写对老师的意见(必填项)时,需慎重对待,不允许出现与教学无关的或侮辱性语言等不文明文字。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