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3〕10号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最后一个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实践能力有重要作用。原则上要求2019级学生按照开学计划正常返校,在校内完成毕业设计整体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促进教学科研与生产实际相结合,提升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沈科教通字[2019]1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本科生申请进行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审批做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申请资格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学生必须具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资格;其次,校外指导单位必须具有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人员和工作条件。在满足上述条件情况下,符合以下情况者有资格申请校外开展毕业设计:
1、已保送外校研究生,所保送学校导师要求在对方学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要求提供对方学校相关正式书面材料;
2.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学校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联合指导协议,需要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需征得学生家长,校内、外指导教师和接收单位同意,经系部审核通过后,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申请流程
1.学生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须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材料,同时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附件2),并由校外指导教师及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同时应征得学生家长的同意。
2.申请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同家长签署《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承诺书》(附件3),明确所承诺的内容、义务以及安全责任等内容。
3.由系部负责审核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申请(申请书、承诺书、学生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名称、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校外指导教师的资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条件等。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校内指导教师、系部教学主任须在学生提交的《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具体申请资格与审批流程以及相关要求参见《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附件1)。
三、相关要求
各系部对申请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信息进行汇总,完成《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信息汇总表》(模板参见附件4),并将《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沈阳科技学院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承诺书》和《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信息汇总表》纸质版进行存档备案。
各系部将《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信息汇总表》经系主任审核签字后,加盖系章,于第三周周三(3月1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到教务处425室。
附件4: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