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关于2019级学生申请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3〕10号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最后一个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实践能力有重要作用。原则上要求2019级学生按照开学计划正常返校,在校内完成毕业设计整体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促进教学科研与生产实际相结合,提升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沈科教通字[2019]1号)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本科生申请进行校外毕业设计(论文)的审批做如下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申请资格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学生必须具备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资格;其次,校外指导单位必须具有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人员和工作条件。在满足上述条件情况下,符合以下情况者有资格申请校外开展毕业设计:

1、已保送外校研究生,所保送学校导师要求在对方学校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要求提供对方学校相关正式书面材料;

2.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就业协议,或学校已经与校外单位签署联合指导协议,需要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需征得学生家长,校内、外指导教师和接收单位同意,经系部审核通过后,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申请流程

1.学生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须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材料,同时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附件2),并由校外指导教师及接收单位签署意见,同时应征得学生家长的同意。

2.申请到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必须同家长签署《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承诺书》(附件3),明确所承诺的内容、义务以及安全责任等内容。

3.由系部负责审核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申请(申请书、承诺书、学生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名称、校外毕业设计(论文)内容、校外指导教师的资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条件等。学生所在班级辅导员、校内指导教师、系部教学主任须在学生提交的《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具体申请资格与审批流程以及相关要求参见《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附件1)。

三、相关要求

各系部对申请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信息进行汇总,完成《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信息汇总表》(模板参见附件4),并将《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沈阳科技学院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承诺书》和《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信息汇总表》纸质版进行存档备案。

各系部将《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信息汇总表》经系主任审核签字后,加盖系章,于第三周周三(31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到教务处425室。

 

附件1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

附件2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

附件3沈阳科技学院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承诺书

附件4学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   

                         2023年221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二西路30号
邮编:110167   电话:024-31679767/31969585
Copyright © 2022 沈阳科技学院 辽ICP备11020003号-1
  • 微信平台
  • 抖音平台
  • 微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