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3〕13号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课堂教学是教学的主要环节。为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校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本学期学校继续组织开展校领导和部分中层干部听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
校领导、部分中层干部,定于第1周周一上午,组织干部到课堂听课。
二、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请于听课前5分钟进入到课堂,准备听课。
2.听课人员应利用课间休息或课后与学生和教师交流,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与建议,并将听课意见和评议表反馈教务处或相关系部。
3.听课人员听课后,要完整填写《听课评议表》,对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秩序等予以客观评价,填写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三、组织实施
1.“第一堂课”听课安排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2.听课人员听课结束后须将听课评议表交教务处。
3.教务处负责对听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形成“第一堂课”听课情况总结报告。
请各教学单位结合本次教学检查情况,认真做好开学后教学期间的组织安排与衔接工作,确保学校教学平稳有序开展。
教务处
202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