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3〕18号
2023年春季学期启用新系统进行教室借用申请,现对教室的借用工作要求说明如下:
一、教室是学校的基本教学资源,学校教室的使用优先保证教学活动的需要,供教学使用的教室统一由教务处安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教室组织活动。
二、学生活动应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严禁将教室借用后再转借。严禁在教室内进行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学校规定的活动以及商业性活动。一经查出将根据国家、学校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教学活动由各院(系)教学主任负责审核;学生活动由各院(系)学生主任负责审核;社团活动由学校团委书记负责审核。
1.各院(系)教学活动使用多媒体教室或智慧教室,要求任课教师通过新教务系统提交借用申请并做好教室的日常管理,由院(系)教学主任负责审核。
2.各系学生班会、团会等学生活动使用多媒体教室,要求系辅导员老师通过新教务系统提交借用申请并做好多媒体教室的日常管理,由系部学生主任负责审核。
3.社团等学生活动使用多媒体教室,要求校团委负责老师通过新教务系统提交借用申请并做好多媒体教室的日常管理,由学校团委书记负责审核。
四、各院系教室借用须提前2个工作日完成教务系统内的申请与审核流程;教务处采用固定时间节点完成系统内教室借用审批工作,每周一、三、五下午14:00-15:00为教室借用办理时间,原则上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五、智慧教室借用目前仅限于教学活动使用,其他非教学活动原则上不外借。智慧教室的借用审批由网络中心负责审批,使用前借用人须提前到网络中心老师处领取秘钥。
六、对已借用的教室,因学校统一活动或者重大会议、考试等需要,教务处有权进行调整或取消学生活动。
七、2023年春季学期启用新系统进行教室借用申请,于2023年3月3日起执行,请各院系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教室借用工作。
教室借用相关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