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3〕57号
各系部:
毕业实习工作是人才培养实习实践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3+1”人才培养模式中的重要环节。为有效落实毕业实习工作,结合我校《毕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2020级毕业实习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毕业实习环节在专业培养方案中是必修环节(10学分)。毕业实习工作按学校总体工作要求开展,由教务处协调,各系部具体落实执行。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要组织好各专业、指导教师学习领会《管理办法》要求,按各模块要求,切实组织好毕业实习工作。
二、实习方式与要求
毕业实习由安全教育、课程学习、实习等几部分组织,为必修环节。各系部须在近期组织召开专场实习动员会和安全教育会,主要向学生说明毕业实习的重要意义、课程学习要求、实习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实习时间、考核方式和考核标准,以及推荐实习单位岗位介绍等。实习动员会应在6月30日前完成,时间、地点、方式需提前报教务处备案。
(一)毕业实习考核比例可按:通识课程(30%),实习过程(70%)设置。
(二)通识课程包括:《安全系统工程》;《工程伦理》
开课时间及教学考核要求:由系部安排授课教师承担教学任务。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学生自主学习线上教学资源,授课教师线上教学、定期辅导、考试考核。原则上由承担过本门课程(参加过相关课程培训并取得证书)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开课时间拟定7月中旬开始授课,四周内结课。教师应在课程考核结束后1周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将成绩转给专业指导教师用于毕业实习总评成绩计算。
(二)学生可选下述五种方式进行毕业实习。
1.专业集体岗位实习
各系部结合本单位校企合作企业情况以及就业办推荐的企业岗位,组织学生选择岗位实习。根据学生选择的岗位、企业情况,各专业安排指导教师承担毕业实习指导任务,按12-24周安排实习任务。学生实习相关信息,体现在实习信息统计汇总表中(见附件3)。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10-20名学生,或结合系部实际情况确定指导人数。
2.项目管理实训
本实习模块由《工程项目管理》(10%)、《工程项目管理软件》(Project软件,10%)、项目管理案例实训(50%)三部分组成(括号内为考核比例要求)。
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软件两门课程拟定7月中旬开始授课,四周内结课。教师应在课程考核结束后1周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并将成绩转给专业指导教师用于毕业实习总评成绩计算。
项目管理案例实训在第七学期进行,由教务处根据学生报考专业分班组织教学,安排专业指导教师。实训内容是执行学生制订的项目计划,还应包括:安全教育、企业参观考察(10%)、案例实训(40%)等。其中安排外语、数学、政治、专业课等由相关教学系部组织教师开展授课,以学生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成绩作为案例实训项目的学习成效(原则上应达到案例实训设定的目标,或达到国家分数线50%要求)。
3.课赛创新实训
以学校双创学院发布的2023年国家(省)级创新创业类竞赛计划(省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为申报内容,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两个项目或两个参赛队伍,计5-10名学生,或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指导人数。
4.技能资质实训
由人社厅组织的专业相关技能证书培训项目,学生参加培训过程并参加考试。技能资质证书的组织单位应为辽宁省确立的企业培训工作站,培训项目面向学生免费。指导教师应与开展培训的企业进行深入的交流与沟通,协调学生培训与考试细节,做好实习方案的设计。指导教师一般可指导20-30名学生(或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指导人数),指导时间到学生参加证书考试后。培训时间应至少8周,应有明确的培训内容与时间、地点。
5.自主顶岗实习
经学生与家长商议,自愿不参加上述四种实习方式,学生须自主联系符合要求的实习单位。企业岗位要与学生专业相关。拟定8月20日(教学周第一周)前,提交学生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就业)协议(模版可由企业规定,原则上应体现附件1协议要求)与家长知情同意书,报系部存档备查。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3-10名学生,或结合系部实际情况确定指导人数。
6.参军退役已办理复学手续的学生,毕业实习要求按教务处布置的任务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各专业应组织教师共同完成“**专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模版参考附件4)内容包括上述五个模块实施的教学内容、教学(学习)目标、考核要求、指导教师职责等,可以实习方式不同分别制作。另应统计做毕业实习工作经费预算(可做表格单独附件,列清学生人数、教师等信息)等。毕业实习经费可开支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学生实习期间意外保险费(拟教务处统一进行);
学生实习交通费(沈阳到实习单位城市的火车票,往返);
教师定期到市外学生实习单位指导的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补助等,参考学校财务相关制度要求);
每个专业邀请的专业行业技术专家(教授)讲座费用;
(二)毕业实习任务分配后,指导教师应针对学生实习岗位、企业的特性,为每位学生制订毕业实习指导书(同一岗位同一企业可使用统一的),模版参考附件5。在毕业实习指导过程中应定期到学生实习单位进行走访,现场指导学生实习。
(三)以上所有环节除有特别时间要求外,应在7月30日前完成,系部组织审核后,以系部为单位打包发送教务处张老师。包括:
(1)2020级毕业实习信息汇总表。
(2)**专业毕业实习教学大纲
(3)毕业实习指导书(指导教师)
附件1:就业协议、家长知情同意书
附件2:毕业实习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3:2020级毕业实习信息汇总表
附件4:毕业实习教学大纲
附件5:毕业实习指导书(参考模版)
教务处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