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4〕18号
为确保我校教学运行平稳有序,规范教学管理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本学期调课申请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调课是指任课教师因故不能按既定教学计划和课程表进行教学活动,经申请批准后对任课教师、上课时间、地点进行变更的行为;调课需按相应课时补课。
二、调课申请流程
教师因病不能完成教学,须提供医疗证明、会议通知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办理请假手续,再根据请假手续到教务处办理调课手续。
1、申请表经教师所属单位教研室、主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调课。
2、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留教务处存档,一份申请人所在单位存档,一份由申请人负责送交上课班级所属单位教学干事,教学干事予以记录和归档。
3、已核准执行的调课,根据“谁调课、谁办理、谁通知”的原则,及时通知所涉及班级和相关部门。
三、凡未经院系和教务处审批备案,擅自调停课的,按《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予以处理。
为确保我校教学运行平稳有序,请各院系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调课管理工作。调课申请相关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