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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组织要求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4〕36号


各系(部院):

       为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高各系(部院)课堂教学活动组织的规范性,提升课堂教学秩序、学生纪律的管理水平,以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组织,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现就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系(部院)要按照《沈阳科技学院教学工作规程》的规定开展教学活动,包括制(修)订教学文件,做好开课准备;组织课堂教学活动,做好课堂教学管理,狠抓课堂纪律,严格考核过程,确保课程教学质量。各系(部院)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指导,帮助新入职和青年教师熟悉课堂教学要求,提高课堂管理能力和授课水平。

二、课堂教学规范性要求

       1.任课教师要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提前10分钟到达教学场所,调试好教学设备,做好上课准备。

       2.引导学生尽量安排前三排就座,不要出现学生扎堆教室后排的情况。

       3.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为课堂教学秩序第一责任人,对课堂纪律负责。应要求所有学生携带教材上课并做好笔记。

       4.要重视学生课堂出勤情况,维护课堂纪律。教师应对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不遵守课堂纪律的学时及时进行教育,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保证课堂教学秩序,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学生所在系部反映。

       5.教师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学生学业指导;为学生提供不同渠道、不同形式的学习资源和资料,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师应有效利用好学校网络教学平台,结合智慧教室和多媒体教室,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与网络学习资源,以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三、工作检查

       本通知要求以系(部院)日常自查为主、教务处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检查。各系(部院)将日常检查情况填入“附件1:2023-2024-2学期课堂教学检查记录表”,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教务处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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