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1〕18号
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管理,及时掌握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保证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沈阳科技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结合2017级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日程安排,学校决定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与日程安排
以系部自查为主,教务处在各系部自查基础上进行抽查。
1.各系部组织自查,第6-第7周周二17:00(4月6日到4月13日)。
2.教务处抽查,第7周周三-周五(4月14日到4月16日)。
二、检查内容
1.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2.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和工作手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英文文献翻译、文献综述、开题报告等是否已完成。
3.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写作情况。
4.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相关要求
1. 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中,学生应认真填写中期汇报表。指导教师应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表。
2.各系部按检查内容要求组织指导教师于规定时间内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上报。
3.对没有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或任务完成不符合要求的学生、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应及时给予书面警示,作为今后评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依据之一。
4.各系部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自查表(系部用表)》(附件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统计表(系部用表)》(附件2),组织指导教师填写《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登记表(指导教师用表)》(附件3),并将附件1-3材料的电子版于4月13日下班前发送至交教务处邮箱975941045@qq.com。纸质版签字后,以系部为单位上交至教务处刘余娣老师处。
特此通知。
附件: 1.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期自查表(系部用表)
/Uploads/file/20210406/20210406091746_87552.doc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统计表(系部用表)
/Uploads/file/20210406/20210406092055_72341.doc
3.学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登记表(指导教师用表)
/Uploads/file/20210406/20210406092104_98255.doc
教务处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