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1〕35号
各系部:
按学校教学科研工作要点的相关要求,为促进信息化技术融入到教学过程,提升教师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案例的制作水平与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现举办我校第二届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结合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五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辽教办电【2021】117号文件,详见附件1)要求,对本次大赛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参赛人员及参赛项目
参赛人员:我校专职专任教师。
参赛项目:高等教育组,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三种形式。
二、参赛作品说明
1.课件制作要求:视频、声音、动画等素材采用常用文件格式。作品总大小建议不超过700MB。课件应易于安装、运行和卸载;如需非常用软件运行或播放,请同时提供该软件,如相关字体、白板软件等。
2.微课制作要求:报送的微课作品应是单一有声视频文件,要求教学目标清晰、主题突出、内容完整、声画质量好。视频片头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5秒,显示教材版本、学段学科、年级学期、课名、教师姓名和所在单位等信息,视频格式采用支持网络在线播放的流媒体格式(如mp4等),画面尺寸为640×480以上,播放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作品总大小建议不超过700MB。根据学科和教学内容特点,如有学习指导、练习题和配套学习资源等材料请一并提交。
3.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要求:须提交案例介绍文档、教学活动录像和相关材料。
案例介绍文档可包括:课程建设与应用情况、教学效果、教学成果、获奖情况、推广情况等。
教学活动录像:反映信息化课程教学情况,针对案例特点,提供合适的教学活动录像,可以是具有代表性的单节课堂教学实录、多节课堂片段剪辑、专题介绍视频等多种形式。使用mp4等常用格式,时间总计不超过50分钟。作品总大小建议不超过700MB。
相关材料:教学设计方案、课程资源等。
具体项目说明及要求请参照附件2《第二十五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中相关规定。请各系部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领会指南要求,准备参赛作品。
三、评选方式及要求
1.由各系部组织作品初评。各系部依据辽宁省及全国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中要求,可择优推荐申报3件作品,优先推荐微课和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作品。每件作品需要提供不少于100字的推荐评语,并填写附件3“作品登记表及推荐意见表”(无需加盖公章)及附件4“参赛 作品汇总表”。
请各教学单位于5月21日前完成初评工作,并将推荐的作品材料(纸质、电子版)报至教务处。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作品登记表、推荐意见表及课件或微课、信息化教学案例的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内,命名方式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2.系部推荐申报后,教务处组织进行初审;并拟定于5月24日到5月28日期间,组织校内专家对各系部推荐作品进行评审,获奖结果报学校校长会议通过后确定。
本次大赛获奖作品,将按要求择优推荐参加辽宁省第二十五届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及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
四、评选中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务必个人原创,杜绝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
2.第一作者限报1件作品;第二作者及以上人员可参与2件作品;每件作品参与者最多三人。
附件: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五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Uploads/file/20210517/20210517160258_79463.pdf
2.第二十五届辽宁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
/Uploads/file/20210517/20210517160316_77554.pdf
3.作品登记表、推荐意见表
/Uploads/file/20210517/20210517160321_83490.docx
4.参赛作品汇总表
/Uploads/file/20210517/20210517160341_66041.xlsx
教务处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