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教务处现发布本学期第13-16教学周期末考试日程,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注意以下内容:
1、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并按监考教师安排入座。迟到30分钟及以上的不允许参加考试。考试开始60分钟后可以交卷。
2、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二证缺一者不允许参加考试。证件丢失者请在提前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纸质照片到学生事务管理中心(第二教学楼218办公室)办理相关证明。凡无照片者,不予以办理;不办证明上无照片且无学生事务管理中心盖章的,不允许参加考试。
3、考试期间,学生不允许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手机等通讯设备,考生须在考试开始前放置在讲台处(或监考教师指定位置)。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现学生携带手机的,视为作弊。
4、收到试卷后,需将班级、姓名和学号等信息分别写在试卷的左上角和答题纸的对应位置。
5、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一经发现作弊行为,教务处将根据《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6、根据学校教学安排,后续如有增加的考试科目将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20-2021-2学期期末考试日程(第13-16周)
/Uploads/file/20210525/20210525095121_66203.xlsx
教务处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