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4〕68号
根据沈科教通字〔2024〕27号要求,经过系部初审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推荐,拟立项教改项目39项,课程思政项目20项,体美劳专项5项,基础课专项5项,思政课程专项5项。具体名单见附件。
一、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本科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书建设实施方案开展项目研究和建设工作;按项目申报经费预算表合理安排经费开支,项目经费使用要符合学校财务制度和《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二、鼓励项目积极探索适合学校教学改革发展的新模式、新方法。强化项目成果的辐射影响,项目成果应在一定范围内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可推广性;成果形式包括教改实施方案、制度文件、教材(软件)、论文、专著、教学案例、思政案例库等。项目成果在期刊上公开发表,需注明“沈阳科技学院2024年本科教学改革项目资助或注明项目编号”方可作为本项目研究成果。
三、各教学系部要高度重视教学改革工作,为立项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定期督促检查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适时组织项目负责人开展项目研究进展与成果展示专题汇报会,及时将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付诸教学实践,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和质量。
四、学校委托教务处对本科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情况实行监督管理,项目建设期满统一进行结题验收,在验收中将更加注重成果的推广应用及实际效果。验收不达标的项目,要求限期整改,整改验收仍不达标的,取消立项资格,2年内不再接受其教改立项申请。
附件:教改立项结果公示
教务处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