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4〕97号
各教学单位:
开学在即,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有序、平稳开展,为师生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根据学校工作要求与安排,现就开学各项教学准备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落实。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全面稳定教育教学秩序,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科学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各教学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做好各项教学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科学推进各项教学活动良性平稳运行。
二、开学前教学准备要求
(一)教学任务核对
1.各系部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设本学期课程,不得擅自调整、变更课程设置,应对照各专业教学计划,再次认真核对本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确保课程名称、学分、总课时、起止周、周学时等内容与教学计划相符。如发现错排、漏排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2.教务处于8月21日公布2024年秋季学期课程表,任课教师和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课表;同时在学校办公群公布课程表电子版。各系部教学干事负责本系部所属任课教师(包括外聘及返聘教授等)和学生课表的打印及发放工作。
3.实验实践类课程安排,任课教师应在开学前将本学期所有实验课课程表准备完毕,相应教学材料准备完毕并符合开课条件(见附件2),须经教研室主任和系部主任(教学主任)审核同意。实习实践类课程组织及实施要求,另见通知。
(二)教学准备
1.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表和校历安排,合理规划教学进度,制定教学日历。应在开课前备齐至少八周的教案。教案及实践教学材料经课程所属教研室、系部审核后,再提交印刷。
2.各系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准备,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开课前各系部应对所有授课教师的课前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课程开课条件参见附件2);应组织各教研室、课程教学团队以适当的方式积极开展集体备课、研究教学大纲(2023级课程应配备2023版课程教学大纲)、撰写教案、课件等教研活动,充分做好课程教学准备;应组织开展新教师试讲活动,教师新开课和开新课的情况同时参加。
3.有外聘教师任课的系部,要对外聘教师专门说明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并加强过程监督,保证授课质量。课程为多人授课的,务必明细各自任务,做好教学衔接,确保课程教学效果,并须在教学日历中授课日期“其它说明”注明授课教师。
4.各教学系部请于8月24日前完成所有开设课程在我校网络教学平台建课和试课工作。基于学校网络教学平台,不断强化课程教学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学生对知识点的学习情况、掌握情况,提高教学效率,不断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三)条件保障
请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各类教学场所的卫生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工作,同时在8月25日前完成更换添置黑板擦粉笔、维修电器电灯、检查教室多媒体设备(含实验室仪器设备)、校对电铃等事项,为新学期师生上课营造良好环境,保障教学有序开展。
三、开学后教学工作要求
1.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做好内部资源统筹,加强教学过程组织管理与检查,强化教学规范和教学质量的监管。应成立系部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干事、辅导员等组成的教学工作保障团队,深入教学一线做好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及时了解师生教学状态、课程教学内容、课堂纪律等情况,确保所有课程按照计划有序开展。第1.2周要有计划的进行教学检查,第3周周三前将开学初教学检查工作小结报综合楼219教务处单老师处。(参考模版见附件3)。
2.任课教师作为课堂教学秩序和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遵循《沈阳科技学院教学工作规程》,严格按照系部和教务处审定的课程表和教学模式开展教学活动。全面加强课程思政,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师上课时应携带教材、课程教学大纲、授课手册(印刷版)、教案、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并提前10分钟到教室调试多媒体设备,做好上课准备;提倡课前学生起立,师生互相问好后开始上课。为保证开学初教学秩序稳定,原则上第1-2周不办理调(停)课手续,请各系部严格把控。
3.任课教师在开学初应将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进度安排、学习要求、考核方式、成绩构成等详细告诉学生,使学生明确课程学习要求。要明确课堂纪律,严格课堂考勤,布置课堂作业,加强过程考核。要及时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注重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丰富教学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授课质量。
4.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课堂教学秩序管理规定,规范课堂教学行为。严禁在课堂上发表损害国家声誉、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言论,杜绝有悖于师德师风建设的行为。
四、关于教学检查与督导
关于第1-2周教学检查工作安排。教务处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开学教学秩序进行跟踪检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五、相关要求
1.各系部务必将新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传达到全体老师,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稳定、有序、高效开展。
2.各教学单位对新学期课程落实、教学条件准备和教师教学准备等情况进行自查,有问题及时与教务处沟通。
3.各教学单位务必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并服从学校做好教学运行工作。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科学推进各项教学活动,确保良性平稳运行。
教务处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