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科教通字〔2021〕48号
各系部:
为了更好的落实《关于落实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沈科教通字〔2021〕30号的要求,现将相关试讲工作要求说明如下:
1.新入职教师、专职教师跨系部教学和行政人员兼课所授课程为首次讲授,需要进行一次试讲,试讲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开课部门负责落实试讲工作安排,要求于第20周周五前(7月16日)完成所有试讲工作;系部将具体试讲安排于第19周周三前(7月7日)上报教务处。
3.教务处和督导将会进行听课,待试讲合格后,开课部门方可落实教学任务安排。
4.具体教师试讲名单另行通知。
请各系部落实好相关试讲工作,望周知。
教务处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