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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学生毕业资格预审查工作的通知

沈科教通字〔2025〕29号


各系:

为帮助2025届毕业生顺利完成学业,现组织开展2021级毕业生的毕业资格预审查工作,各系对照所属专业培养方案,组织、指导学生检查已获得学分的结构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要求,采取学生自查、系部协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毕业资格预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查对象

2021级及往届结业学生。

二、审查内容

审查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及课程是否符合毕业要求。

三、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

1.毕业条件:

完成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教学环节,所学课程全部合格,修满相应学分,方可毕业(注:含公共选修课满足6学分、创新创业学分达4学分)。

2.学位授予条件:

达到毕业条件且学生学位课学分绩达65分以上。


四、审查说明

1.系部教学干事到教务管理系统中导出毕业预审名单及学位课学分绩,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此名单须发放给辅导员及学生班级,用于核实本人毕业情况。

2.现教务管理系统中“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未录入,总学分完成情况应有14(工科)/12(经管文教)学分的差额,属正常情况。

3.系部成立毕业预审工作小组,由系主任负责,教学主任,学生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干事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同时由教学干事协调本单位相关工作,系部上交毕业学生数据,需以上相关人员确认签字。

五、学生自行审查

1.学生本人教务管理系统端口可以在“学业完成情况”查询到本人各课程模块的完成情况,“学位课学分绩”显示在学生本人成绩页的界面。

2.如学生在核查中存在问题及时报各系教学干事处,由教学干事统一将问题汇总,报给教务处。

六、各系审查要求

1.各系教学干事从教务系统管理中“毕业预审(主修)”模块导出毕业预审名单及进入到“学位审核(主修)”导出学位课学分绩,查看毕业预审结果。

2.各系将毕业预审不能毕业学生名单按照模板(附件2)填写,于4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如学生有重修成绩未录入的,在备注中标记。

3.各系重点关注尚有必修课未修满学分转专业、休复学等特殊学籍类型学生,有需要课程替代的学生,将课程替代信息填在附件模板中(附件3),系部上交教务处后统一处理。

七、工作要求

1.各系进行毕业资格预审查后,及时将审查结果通知到学生,并提醒学生及时完成学分核对、课程替代申请等工作。

2.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关系到每位毕业生能否顺利毕业,请各系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具体经办人员,做好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核工作。


附件1:毕业预审与学位课学分绩结果导出操作流程

2:毕业预审不能毕业学生名单-模板

3:毕业预审课程替代-模板


教务处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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